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貳●正文 ( 一 )


關懷校園霸凌

  「校園霸凌(School bullying),又稱校園欺凌或校園暴力,指個人在心理、身體和言語遭受惡意的攻擊,且因為欺凌者與受害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因素不對等,而不敢或無法有效的反抗。校園霸凌的欺凌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透過對受害人身心的壓迫,造成受害人感到憤怒、痛苦、羞恥、尷尬、恐懼,以及憂鬱。校園霸凌不只發生在校園,因同儕而起的校園霸凌也可能發生在校外,甚至在網際網路上。隨著科技進步,即時通訊軟體、網路論壇、BBS、部落格等交流平臺也成為霸凌事件的發生場所,欺凌者藉網路或電信設備以文字和多媒體長期、反覆攻擊受害人,稱為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



(資料來源:http://zh.wikipedia.org/)

  霸凌是一種反社會行為,通常會造成受害人心靈創傷、扭曲,也會造成課業成就低落、人際疏離,甚至有可能逼迫受害人產生報復性攻擊行為,可能使受害人轉而霸凌他人;對加害人也有一定影響,這些加害人成年後的犯罪率、酗酒現象比例相當高,具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加害人有60%24以前犯罪,非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加害人則只有23%。霸凌的種類包含肢體霸凌言語霸凌關係霸凌非直接霸凌4種。在受害者分析上,男生比女生更容易受到肢體霸凌,女生受言語霸凌或性騷擾的比例較大。霸凌對受害人造成的後遺症相當多,包括逃家逃學、出現慢性疾病自殺飲食不正常等,並且會造成自尊降低時常焦慮不安悲觀思維高度渴求關懷心理。其中有些受害人長大後會轉變成加害人,這些同時是受害人和加害人的學生罹患精神疾病的比例也比單純的加害人或受害人


霸凌的成因

  「校園霸凌源自社會學習。從家庭開始,父母對孩童的照顧若帶有敵意、不負責任、冷漠,例如遺棄或施以家庭暴力,讓孩童的社會互動處於負向狀態,則孩童將來成為加害人的可能性會大幅提升。其次,孩童進入小學後,在學校裡受教師影響至深,因為此時孩童正處於模仿階段。教師若選擇錯誤的管教方式,霸凌的可能性也會增加。若同學間發生霸凌行為,而教師不加以阻止,也可能造成其他同學的錯誤價值觀。

  孩童的人格養成與家庭生活有密切關聯,家人,尤其父母,通常是孩童的第一個重要他人。這些重要他人對孩童的身心發展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少或從未給予孩童關懷的父母,其子女極可能成為霸凌加害人。因為霸凌是一種學習行為,霸凌者通常都有攻擊前科,而攻擊則從模仿而來。這種模仿得自父母對待孩童的態度,採取權威、斥責、懲罰和冷漠做為管教手段的父母,其子女會產生自卑心理。這些在家中得不到關懷,甚至遭到虐待的孩童容易將痛苦加諸於他人,藉此宣洩情緒或獲得關懷。相對地,採取開明、關懷、寬容和溫暖管教手段的父母,其子女有較多正向心理,也較不易產生行為偏差。


(郭靜晃,2006)


  「在孩童入學後,學校對孩童的身心發展扮演和家庭一樣重的角色,而教師又是其中與學生最密切的重要他人。教師因專業判斷採取不同的管教方式,會導致「教育家」和「霸凌者」的差別。態度正向、行為積極的教師,和態度負面、行為消極的教師會教育出不同思維的學生,這些思維上的差異決定學生成為「好學生」或「霸凌加害人」。關懷和監督並重的教育策略可以有效降低霸凌事件的發生率,排斥、放任甚至體罰與霸凌發生率呈正相關關係。

(周愫嫻,2001)


一般認知的定義


1.霸凌者(一個或一群人)對被霸凌者進行重複的傷害行為。

2.霸凌者擁有高於被霸凌者的力量,其力量包含社會權力、體力、及過當的管教權。

3.霸凌的範圍從簡單的一對一到複雜的團體霸凌,其中必然包括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霸凌者, 以及未必每起霸凌事件皆有的協助者。

4.霸凌可以發生在任何人際互動的場所中,包括學校、教會、家庭、工作場所、社區等。

5.霸凌行為可能透過言語、肢體、集體、網路、電話、文字等媒介之行為,使被霸凌者在身體、心理、社會適應中(一項或一項以上)受到傷害。


教育部的定義

1.係指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或騷擾,或是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而成為

2.受凌虐學生,導致其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情形。

3.具有欺侮行為

4.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5.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傷害

6.雙方勢力(地位)不對等

7.其他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確認。


校園霸凌中的各角色


欺凌過程,蘊藏著一個複雜的互動狀態,牽涉的學生可分為幾種:



1.欺凌者(英文:Bully)發動欺凌行為,通常還帶領其他同學參與其中。

2.受害者/被欺凌者(英文:Victim/Bullied)受到欺凌。

3.協助者(英文:Assistant)跟隨欺凌者,直接參與欺凌行動。

4.附和者(英文:Reinforcer)支持欺凌者的行為,例如:在旁嬉笑或吶喊助威。

5.保護者(英文:Defender)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嘗試制止欺凌行為。(但這樣的人通常為數不多)

6.局外人(英文:Outsider)置身事外。(也有些是害怕幫助受害者會讓自己受到欺負而假裝局外人的身份。但通常如果受害者轉學或是住院等無法到校上課時,欺凌者便可能從局外人裡挑選下一個目標)


欺凌者的類型


主動型欺凌者

1.霸道和衝動,傾向使用暴力欺壓他人,並且自認為老大。

2.比較自我中心,對受害同學缺少同理心。

3.想要得到部分朋輩的認同。

4.行為上比起其他同學突出。

5.自私,不為他人設想。

被動型欺凌者

1.看見欺凌者的暴力行為得逞,於是協助及附和欺凌者,有些則藉此保護自己,免受欺凌。

2.看見欺凌者欺凌同學後,則嘲笑受害者。


容易成為受害者的類型

負面因素

1. 在同學間不受重視,只有很少朋友,缺乏同儕團體的友誼。(例如:獨來獨往、安靜寡言)

2. 缺乏與同儕相處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學不滿、反感或厭煩。(例如:用詞自大、狂妄)

3. 個人衛生欠佳。(例如:長時間不洗澡)

4. 行為上得罪到同學引起公憤。(例如:向師長打小報告)

其他因素

1. 性格內向、害羞、怕事。

2. 具有身體障礙、智力障礙。

3. 沉默、表達能力不佳者。

4. 有明顯外傷、疾病。

5. 性格或行為上異於同儕。

6. 在校表現優秀。

欺負因素

1. 惡作劇和心靈上的欺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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